本文目录:
- 1、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入口:http://jnhrss.jinan.gov.cn/_百...
- 2、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官网
- 3、山东社保局官网查询电话
- 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
- 5、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如何认定医学专业相符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入口:http://jnhrss.jinan.gov.cn/_百...
1、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专栏(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18625/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济南医保卡余额查询电话 济南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或(0531-86012388),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3、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在页面的最下方有标记。
4、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nhrss.jinan.gov.cn)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rsks.jnhrss.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官网
在登录界面录入“登录名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立即登录”进入“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界面“图1-5”。
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化考试工作。房间号:808 电话:88920253 信息技术科:主要负责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及考试信息汇总上报、成绩管理和人事信息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
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登录入口: http://hrss.shandong.gov.cn/ 系统进入“可申报年度系列列表”,按屏幕提示内容依次选择正确信息后,点击【我要申报】,系统进入职称评审个人信息录入页面,请按下列顺序依次填报。
山东社保局官网查询电话
山东省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31-86905357),希望可以帮到你。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办理:0531-81286736;“三支一扶”、省外院校毕业生档案查询:0531-88548180。
济南社保局咨询电话是:(0531)12333 济南社保局咨询电话提供查询社保信息、咨询社保政策、反映社保问题等服务。市民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531)12333,咨询与社保相关的问题,了解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社保卡办理进度等信息。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电话是:(0531)666059xx。具体电话号码可能会因为时间或部门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查询该单位官网或拨打114查询以获得确切的电话号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电话:0531-86012388。济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5层,电话:0531-66605933,66605934。
山东省淄博市社保局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服务热线:0533-12333。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
1、山东青岛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考生登录网站后选择专题专栏中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1233qingdao.gov.cn/grcx2/查询,打开网址,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查询社保。
3、进入到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界面,在界面找到“网上办事“中的“个人查询”界面。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后,就能查询。
4、青岛社保网上查询 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1233qingdao.gov.cn/grcx2/,点击个人查询。
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如何认定医学专业相符
法律分析:招录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招生:(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能进医保局的专业如下: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医保工作、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计算机专业;财务专业;中文专业。
首先使用版网络搜索找到国权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网并点击进入。怎么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询自己的证书编号 你可以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山东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询。个人信息注意隐私。
第三十八条学校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361024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电话:0543-3162909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ongxingongchengyuliaohuishou.com/1339.html